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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严禁节假日期间微信送礼

发布时间:2014-09-01 10:44浏览772次

    近日,教育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中秋、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对中秋节、国庆节、教师节及开学前后狠杀公款送礼、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提出明确要求。

  《通知》指出,要进一步严明纪律,紧盯纠正“四风”重要时间节点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盯中秋节、国庆节、教师节、开学等重要节点,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,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;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;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、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;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、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。 针对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积极拓展监督范围,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,以礼品册、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,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、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蔽问题,要仔细甄别,善于发现,及时查处。